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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企成功升特奖励100万,央企总部落户奖励500万!

为支持和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发挥建筑业在西安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柱作用,2019年2月20日,西安市住建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明确西安市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措施申报工作的通知》,将对2018年度符合条件的建筑业企业进行奖励。

凡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含西咸新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纳入国家联网直报库、依法纳税的建筑业企业均有资格报名参与,对于企业总部落户西安的央企最高可获得500万元奖励。截止日期为3月15日18时,由企业自主申报,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咨询电话为029—89667690。

奖励类别及相关标准

核心竞争力奖: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一级升为特级的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具有公路、通信、电力等总承包资质由二级升为一级的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上规模发展奖:对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上一个台阶(超过100亿元的,每100亿元奖励50万元为一个台阶)奖补一次,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市外企业落户奖:对企业总部落户我市的央企,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落户我市的央企区域公司,并取得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落户我市的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走出去”发展奖:企业市外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0亿元、50亿元,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上一个台阶(超过50亿元的,每50亿元奖励50万元为一个台阶)奖补一次,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创优夺杯奖:对承建(不含参建)的工程项目获得“鲁班奖”或“国家级优质工程金奖”的企业,每个项目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奖金所需材料及流程

基础材料为:西安市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奖励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核对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核心竞争力奖需提供国家住建部有关企业资质升级的行政审批公示、公告文件及编号的官网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上规模发展奖、 “走出去”发展奖需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本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并加盖会计事务所和企业公章;创优夺杯奖需提供获得“鲁班奖”或“国家级优质工程金奖”的公告、决定文件及编号,以及官网截图和相应奖项证书(核对原件,复印件留存),并加盖企业公章。

市住建局负责“核心竞争力奖”、“市外企业落户奖”、“创优夺杯奖”申报资料的审核。其他奖项由市住建局、市财政局根据市统计局和企业提供的申报材料,委托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复核进行审核。公示期(7天)满后,进行通报表彰。奖励由市财政局按照财政资金相关规定,拨付专项奖励资金。咨询电话为029—89667690。

来源:陕西省建筑业协会   编辑整理:基建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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