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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证全面排查下,个人和企业究竟怎么办?

证才通资讯:“挂证”专项整治工作已经进入全面排查阶段,但依然有部分人对挂证查什么、怎么查等问题不太清楚,为此,证才通整理汇总了挂证整治相关问题,本文将为大家解答以下问题:

  • 1.挂证专项整治行动什么时候开始的?
  • 2.挂证专项整治内容和目标是什么?
  • 3.挂证全面排查究竟都从哪些地方开始查?
  • 4.有哪些查挂证的方法?
  • 5.哪些人是挂证高危人群?
  • 6.挂证排查下个人和企业究竟该怎么办?
1.挂证专项整治行动什么时候开始的?
住建部先后发布两次挂证整治通知:

2018年11月2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发布《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这份史无前例的文件对挂靠相关主体乃至整个行业的影响甚大。根据住建部通知,自查自纠阶段为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底,2019年2月份正式进入“挂证”全国各地全面排查阶段。

2019年2月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明确6类情形原则上不认定为“挂证”行为,并将自查自纠期限延长至2019年3月31日,全面排查时间顺延至2019年8月底,指导督促时间顺延至2019年11月底,其他有关工作要求的时间节点依次顺延。

对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人员,以下6类情形,原则上不认定为“挂证”行为: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2.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

3.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

4.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

5.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

6.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

2.挂证专项整治内容和目标是什么?

整治内容:

①对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全面排查,严肃查处;

②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

③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④以及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以职业介绍为名提供“挂证”信息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整治目的:

通过专项整治,推动建立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预防和监管长效机制。

3.挂证全面排查究竟都从哪些地方开始查?

挂证整治全面排查处罚补充通知要求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利、通信主管部门在自查自纠基础上组织开展全面排查。

1.查社保和人事档案:要结合参保缴费、人事档案等相关数据和信息,对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比对排查,重点排查参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况

2、对问题人员要调查核实: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对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发证机关依法依规从严处罚。

3、对中介机构严厉查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违规发布虚假就业信息、以职业介绍为名提供“挂证”信息服务、扣押劳动者职业(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的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从严查处。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利、通信主管部门总结本地区全面排查工作情况,并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统一汇总形成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工作总结,于2019年8月底前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自2019年4月起,每月5日前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将上月查处的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情况处理汇总表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并抄送相关部门。

全面排查工作具体怎么做?以河南为例

根据2019年5月20日河南省住建厅印发的《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及造价工程师等执业人员“挂证”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工作方案》,将重点排查这四项内容:

(一)强制注销的办理。省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对上述注册人员或注册单位一方能够提交注销申请及其解除劳动合同书面证明、劳动仲裁、司法判决等材料的,直接办理注册人员强制注销手续。

(二)注册状态异常标注。各地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对上述注册异常人员和企业信息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管理系统”进行标注。注册单位或注册人员一方申请将相关人员列为注册状态异常,且无法提交解除劳动合同书面证明、劳动仲裁、司法判决等材料的,可向注册单位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三)不认定“挂证”人员信息标注。各地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对不认定“挂证”人员信息进行审核及确认标注,标注途径同上。注册人员或注册单位可向注册单位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和递交相关证明材料。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由各地相关主管部门保存2年。

(四)重点核查。各地相关主管部门对使用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或在挂证线索名单中人员参与工程投标的,有关单位应当要求其本人到场;申请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关部门重点进行核查;对于正在担任工程建设项目相关负责人的,相关主管部门对其工程现场进行重点核查。

方案还指出,各相关部门要遵循“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要切实做好重点排查工作,做到不越位、不缺位,做好线索信息排查、标注工作,直至“执业人员挂证线索”清零。

对于排查出问题的企业或个人,要依法依规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拒不整改的注册人员或企业,按照职责分工,各级主管部门依职权或提请上级注册许可机关依法依规撤销其注册许可,依法依规对企业或个人进行处理。

 

4.有哪些查挂证的方法?

全面排查!线上+线下3种方法查“挂证”

根据通知,此次“挂证”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2019年4月至2019年8月底)”提出了3种方法查处“挂证”。

方法一:“要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利用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和相关信用信息平台数据进行比对,发现问题线索并及时查处。”

该方法通过目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各省市建设的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住建部门内部信息数据比对,主要查处的是“一人多单位注册的‘挂证’”。

一人多单位注册,无论是一人多证多单位注册,还是一人一证多单位注册,都将被发现查处。例如同一人在两个省不同单位注册,这种情况省监管平台是查不到的,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管平台是可以查出的。

方法二:“要结合参保缴费、人事档案等相关数据和信息,对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比对排查,重点排查参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况。”

该方法将税收信息系统的社保信息与住建部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人员注册信息进行比对。

社保信息确定人员工作单位,注册信息确定证书注册单位,两者一致,确定为人证合一;两者不一致,确定为人证分离,将被认定为“挂证”。方法二主要查处的是人证分离的“挂证”。

方法三:“对其承建项目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理。”

方法三是在“人证合一”的情况下,通过到岗履职情况进行查处,查处成本相对较高,主要手段有以下几种:

①通过检查指纹、人脸识别等考勤信息,主管部门了解执业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②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直接到达项目现场,了解执业人员是否在岗,向相关人员询问项目信息,若不知晓,则判定为“挂证”。

5.哪些人是挂证高危人群?

省内挂证、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目前,挂证整治进入第二阶段,主要以省级主管部门为主导,结合参保缴费、人事档案等相关数据和信息来进行全面比对排查。

也就是说排查重点在于参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是否保持一致,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是否到岗履职等。

所以作为在省内挂证人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社保信息、个人在职信息一查便知,可以说是挂证被查的高危人群。

6.挂证排查下个人和企业究竟该怎么办?
对个人来说

“挂证”全面排查下, 注销、强制注销、自我举报怎么选?

挂证严查之下,注销保平安成了首选。但不少人疑惑:注销、强制注销和自我举报该怎么选择?有没有影响呢?

①注销

【注销】就是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的具体要求,由个人和企业协商一致,不再注册,将注册证书无效化。

《挂证专项整治通知》明确:若原单位不配合,对于专业技术人员与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关系或已解除劳动关系,但因各种原因未办理注销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注册管理部门可依据用人单位或个人申请及提交的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书面证明、劳动仲裁、司法判决等材料,直接办理注销手续。

目前很多省份,如福建、江苏都明确如果企业不配合注销,将会对企业采取一定的处罚。

1、日前,福建省住建厅发布2起通报,3家企业不配合已解除劳动关系的个人办理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予以全省通报批评、信用扣分。

2、日前,江苏省住建厅发布了一则“告知函”,4月1日起,将会对情况属实却不予以注销的企业,处以1-3万元的罚款、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通报、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即便如此也有一部分人因为和企业协商不到位导致无法正常注销。那这怎么办?

②强制注销

【强制注销】就是企业或者个人因为某种原因,某一方不配合进行注销,但是实际企业和个人已经不再存有劳动关系,由企业或者个人一方向相关部门申请强制注销。

补充通知明确:注册单位或个人一方反映与另一方不存在聘用关系,而另一方不予配合办理注销或变更手续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依据一方申请及其提交的解除劳动合同书面证明、劳动仲裁、司法判决等材料,直接办理注销手续。对于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依据一方申请将相关人员列为注册状态异常,并向社会公示。

强制注销的一般步骤(具体情况看各省安排):

1、查询到建造师本人证书所在省份的建设厅或执业注册中心的联系方式;

2、主动联系他们说明情况,按照对方要求提供相关单位和证书信息,登记备案。

强制注销只是你和企业在劳动关系终止,但一方不予以配合的情况下使用的一种自我保护方式,不会产生影响。

③自我举报

前面我们已经说了注销和强制注销,最后一种就是“自我举报”。

【自我举报】即通过举报方式向主管部门承认自己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存在非法使用的情况,一旦确认为挂证,企业和个人都会承担相应的惩罚。

小编并不建议大家采取这种方式,因为自我举报对个人和企业的影响都非常大。持证人员在自我举报前要充分了解本省的相关政策,如果能通过注销、强制注销优先解决的,一定不要自我举报。

有挂证嫌疑的人员一定要了解好本省的政策动向再行动,好好和企业沟通处理问题,以免给自己的利益造成损害。

对企业来说

这次专项整治,短时间内将出现证书紧缺情况,也就是说2019年或将是证书紧缺的一年,证书使用成本将进一步提高。未雨绸缪,建筑企业提前做好准备,不要让证书成为企业发展的绊脚石。

企业资质如何办理?

企业资质的含金量越来越高,并将成为主管部门管理建筑市场的唯一规范。随着市场秩序的整改,资质挂靠、劳务公司、包工头等字眼将退出建筑舞台,建筑企业想承包工程项目,必须拥有自己的企业资质。

一方面是必须办理企业资质,一方面是严厉打击人员挂证,建筑企业该如何吞下既得的蛋糕呢?

也许只能找全职人员了。

如何找到这样对口的人员,该去哪找这些人员,这无论对建筑企业还是代办公司来说都是一个挑战。一般来说,正规的代办公司背后都有一个庞大的简历库,建筑企业找其代办的时候,它就能通过筛选简历库为建筑企业找到匹配的人才。

不过那样的话,建筑企业就必须按全职待遇,给兼职人才缴纳五险一金和社保,资金负担是少不了的。

但企业资质不能不办,人员挂证不能碰触,建筑企业想办下来企业资质就要做好两样准备,一是找到丰富的简历库,二是留好充足的资金。

此外,企业还应注重培养专业资质人员,负责资质日常管理、维护、整改等工作。关于如何培养专业资质人员问题,欢迎咨询微信号:W15989135452,王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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