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我来帮您!

民营建企需要什么样的支持政策? 不求特殊关照,只求公平公正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民营建筑企业发展的通知》,明确从六大方面着手,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创新监管手段,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促进民营建筑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民营企业发展受到空前重视支持政策陆续出台

自去年9月开始,高层不断发出强烈信号,鼓励、支持、引导、保护民营经济发展。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11月1日在京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几十位部长到场包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通知即是住建部为此做出的回应,在建筑行业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扫清障碍。住建部在通知中提出的支持举措:

一是从法律、法规等文件的合规性方面,全面清理对民营企业设置的不平等限制条件和要求;

二是推进统一建筑市场体系建设,外地与本地同等待遇;

三是在招投标方面,国有与民营同等待遇,

四是要在同等对待的基础上给予民营企业特别的关注

事实上,从政策层面,应该说白纸黑字写着的歧视基本不存在,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各种无形的不成文的潜规则却大行其道。对建筑业企业来讲,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政府投资项目准入资格等方面的不平等待遇。

与住建部的措施相比,已做出回应的地方政策更落地、更具体。目前陕西和山西都已出台《进一步促进住建领域民营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陕西有10项意见,山西的有12条。

陕西的具体意见包括:

  1. 推荐和确定重点扶持企业名录时向民营企业倾斜,民营企业占比不少于60%;
  2. 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
  3. 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承担国家科技项目,对民营企业获得省部级奖项科技成果或专利,并对转化为工程建设标准的给予奖励;
  4. 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危房改造、美丽乡村、小城镇建设等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5. 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优质精品工程质量创建活动;
  6. 提高民营企业评优评奖的通过比例,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表彰;
  7. 多种形式对民营企业家、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勘察设计等人员开展培训,着力培养提升民营企业家前瞻思维、管理理念和技术骨干队伍专业技能;
  8. 协调相关部门合力解决、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设计费、工程款的问题;
  9. 引导国有龙头企业与民营企业组建“联合舰队”投标重大工程项目,通过以强带弱、联合经营、相互学习、优势互补等形式实现合作共赢、共同发展。引导民营企业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多种途径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与国有大型企业合作,开拓省(境)外市场发展空间,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并给予资金奖励;
  10. 管理人员与民营企业建立一对一联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存在的矛盾、问题等。

而山西出台的《关于支持民营建筑业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还提出:

要促进民营建筑业企业强强联合,鼓励支持具有一定实力的民营建筑业企业联合组建集团;

集聚企业资源优势,提升资金规模实力,提高整体融资能力,强化项目承接能力;

鼓励具有一定专业优势的骨干民营建筑业企业与国内大型国有建筑业企业签订框架协议,建立战略联盟;

采用联合体投标、技术合作等方式,参与省内、外大型项目建设,推荐其承揽省级工程总承包项目;

进一步提升民营企业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

在职称评定、各类评选活动中给予更多倾斜或破格等。

民营企业不需要特别对待只求事实上的公平与公正

根据相关报道,在中国当下的经济体系中,民营企业呈现出“五六七八九”(见上图)现象,而在工程设计领域,根据最新的统计数据,勘察设计行业非公有制企业达到2.1万家,占全行业企业总数的84.6%;从业人员325万人,占比75.9%;营业收入达到2.6万亿元,占比60.4%,也基本符合“五六七八”现象。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由于行业性质不同,业务内容和方式的差异,建筑业与其他比如制造业等在支持政策方面既有共性也有不同。即便同属建筑业,工程设计企业和施工、监理等企业所需要的支持政策也不同,所以在政策制定方面须有针对性。

共性方面,在中国的体制之下,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地位不同,其根源是多方面的,有着制度原因、市场原因和自身原因。

首先是体制原因。中国的国体定性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于公有制经济和非公经济的相关表述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良性竞争、相互协作、共同发展;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要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从中可以看出,对待两者态度是有差别的。尽管一般竞争性行业从表面上看起来,民营企业进入障碍并不大,但是在实际经济活动中,会发现处处存在“玻璃门”和“弹簧门”,公平公正有名无实。民营企业发展的障碍主要包括:政府的宏观政策或产业政策不利于民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政府制定的各种补贴、优惠、奖励等民营企业难以享受,造成了事实上的不公平;在反腐等各种运动中,与民营企业保持“距离”成为许多官员“明哲保身”之举,从而在各种场合将符合条件的民企排除在外。

就民营设计企业来讲,近几年国有投资为主体,民企投资量大为减小,依托民企投资生存的民营设计企业生存发展空间越来越小。虽然招标方式不断改革,但在现实中依然不规范。一方面招标文件有诸多限制性条件,另一方面假招标或围标现象普遍。而招投标加分的条件也各不相同,比如获奖、资质、人员、业绩等目前各地各个项目政策都不同,导向性也对民企不利。很多已改制的企业只好“打擦边球”,向体制内靠,与国企合作或选择其他的方式。民营企业的评优、培训等依然渠道不畅。

为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多年来虽然国务院和各地方都出台了很多支持、鼓励政策,但很多操作性不强,实绩成效不明显。当然,民营企业自身管理也存在较多问题,包括其技术实力、人力资源、经营能力、战略决策、品牌管理、风险管理能力等,尤其是对于宏观背景下市场变化的应对能力,都会影响到民营建筑企业的发展壮大。

相信接下来会有更多省市出台相关支持政策。从目前趋势看还是在引导“公私合营”“国民合作”,其实质还是区别对待,站在“公”的角度思考问题,而非平等和市场的立场,毕竟两种类型的企业,所有制不同,体制不同,市场化程度不同,管理模式也不同,是否能“混”,“混”的结果又如何还有待观察。

“等、靠、要”从来不是民营企业的风格,不求特殊关照,只求公平公正。当下在全国都在大力改善营商环境,为企业经营创造、提供更便利的服务,在某种局势下,需要通过特别的政策来关照弱势群体,但从长远来看,做到从根本上将“国”和“民”一视同仁即可。而从民营企业自身来讲,苦练内功,不断创新,围绕社会发展的新需求、新技术来创造新的业务发展空间,与时俱进,通过自身的实力和贡献争取到自己的地位和属于自身的荣誉才是关键。

来源:建筑时报,作者:李英武

本文由来源 建筑时报,由 证才通 整理编辑,其版权均为 建筑时报 所有,文章内容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 证才通资讯 对观点赞同或支持。如需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已有 0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