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省开展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化,已有七省
证才通获悉:为简化公共服务流程,越来越多的省份不再发放纸质证书,开始推行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化,电子化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二建注册电子证书的推行将成为一种新趋势。
继住建部同意上海、江苏、浙江、陕西、北京、四川实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化之后,福建省也成为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化试点。2019年3月5日,住建部发布了同意复函,如下所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
福建省开展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化试点的复函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推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书的请示》(闽建许〔2018〕15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省开展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化改革试点。试点过程中,请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并将有关情况函告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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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在河南等省(市)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从业人员有关证书电子化试点的复函》明确,住建部同意北京开展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化试点。
2018年10月30日,住建部同意四川省开展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化试点。
2018年5月23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在部分地区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从业人员有关证书电子化试点的复函》明确,住建部同意上海、江苏、浙江、陕西开展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化试点。
住建部对各试点证书电子化主要有4个要求:
(1)各试点地区做好信息互通共享,对同一试点证书采用统一的电子化证书格式。
(2)做好与现有政策的衔接,加强对取得电子化证书人员身份实名信息认证。
(3)加强相关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数据管理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可靠。
(4)及时做好相关数据的对接、上传,实现证书网上查询和省域互通互认。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化后,意味着二建证书将与一建证书一样,实现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打破省界壁垒,互通互认,有效杜绝假证伪证挂证。
素材来源于住建部,证才通整理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