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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刚下发“全面排查”通知,千余名建造师办理注销! 

证才通资讯:4月12日,四川省住建厅针对“挂证”下发全面排查的通知,要求相关企业、人员务必在4月30日前,完成全部整改。

1、职责分工 :

  • 住建厅建筑管理处负责在川央企、省国资委下属企业及其子公司建造师“挂证”行为排查;
  • 住建厅勘察设计与科学技术处负责在川央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挂证”行为排查;
  • 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全省监理工程师“挂证”行为排查工作;
  • 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省本级企业造价工程师“挂证”行为排查工作。

2、重点核查:注册人员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注册人员在多个单位同时参保缴费等情况。

3、系统自动将社保核查异常人员名单信息反馈给企业:

  • 务必于2019年4月30日前,对照异常人员名单完成全部整改。

4、一方不配合办理注销或变更手续的:注册单位或个人一方,可申请注册状态异常。(建造师注册状态异常标记办理指南,见文末附件)

5、六类不认定为“挂证”的人员,应在系统内进行标记,标记时上传加盖现注册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书面证明材料应当是相关职能部门出台或出具的文书、文件和资料等。

紧接着,4月16日上午,住建厅官网发布通告:杨超等1222名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在此之前,四川省住建厅已公布了胡冬梅等101人建造师注册证书注销名单。)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杨超等1222名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的通告 

第37号

各有关单位:

依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十六条规定,杨超等1123人持有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临时执业证书)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注册证书(临时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已失效。

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2018〕57号)规定,经审查,陈文生等99人符合建造师注销条件。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十七条有关规定,我厅已办理上述人员的注销手续,其相应的注册证书(临时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现予通告。

持有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符合重新注册条件的人员,可按相关规定办理重新注册。

附件:

1.杨超等1123名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名单

……

2.陈文生等99名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名单

来源:四川省住建厅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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