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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准入资格证书哪些归住建部管?

证才通资讯:2019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准入资格证书都由哪些部门设立?哪些归住建部管?今天就随证才通小编一起了解下。

2019年1月17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发布了新版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新版《目录》收入139项职业资格证。包括: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8项,其中准入类35项,水平评价类23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81项,其中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

职业资格证太多了,我们选其中含金量最高的一类进行分析。就是35项准入类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以下简称“准入资格”)。

设立准入资格的部门共有21个,除了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和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外,其他均为国务院的组成部门。

这些准入资格中,有的只有一个类别,有的类别里面又分了小类,小类里面又分了专业。为了方便,用大类和细分类两种方式进行统计。细分类就是把大类中包含的所有内容,拆成单独的一个不能再划分个体。

按大类分,住建部有7个种类,国家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部有3个种类,应急管理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和自然资源部各有2个种类,其余12个单位各有1个种类。

按细分类分,住建部有29个种类;国家卫生健康委有5个种类;市场监管总局有4个种类;生态环境部有3个种类;应急管理部、司法部、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和自然资源部各有2个种类,其余9家单位各有1个种类。住建部的种类占到了总种类的44%。

这其中,还没有包括从住建部转出的注册建筑师和注册城乡规划,若把它们也列入住建部的名下,住建部的种类是32个,占总种类的48%。

住建部设立的准入资格撑起了整个国家全部准入资格的半壁江山。

住建部是中国注册证书的摇篮。

各部门设立的准入资格统计表

部门 类别 大类 细分类 备注
教育部(1/1) 教师资格 1 1
应急管理部

(2/2)

注册消防工程师 1 1 人社部
注册安全工程师 1 1
司法部(2/2) 法律职业资格 1 1
中国委托公证人资 1 1
财政部(1/1) 注册会计师 1 1
生态环境部

(3/3)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 1 1
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资格 1 1 国家能源局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1 1 人社部
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1/2) 注册建筑师 1 2
住房城乡建设部

(5/28)

监理工程师 1 1 交通部、水利部、人社部
房地产估价师 1 1 自然资源部、人社部
造价工程师 1 1 交通部、水利部、人社部
建造师 1 4 人社部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1 21 人社部
交通运输部

(2/2)

注册验船师 1 1 人社部
船员资格(含船员、渔业船员) 1 1 农业部
农业农村部(1/2) 兽医资格 1 2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1/1) 拍卖师 1 1
文化和旅游部

(2/2)

演出经纪人员资格 1 1
导游资格 1 1
国家卫生健康委

(3/5)

医生资格 1 3
护士执业资格 1 1 人社部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 1 1
海关总署(1/1) 出入境检疫处理人员资格 1 1
市场监管总局

(2/2)

注册设备监理师 1 1 人社部
注册计量师 1 1
广电总局(1/1) 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 1 1
国家新闻出版署(1/1)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

 

1 1
国家药监局(1/1) 执业药师 1 1 人社部
国家知识产权局(1/1) 专利代理人 1 1
自然资源部

(2/2)

注册测绘师 1 1 人社部
注册城乡规划师 1 1 人社部、行业协会
中国民航局

(1/4)

航空人员资格 1 4
市场监管总局(1/1)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 1 1

住建部设立的准入资格统计表

序号 名称 部门 依据
1 注册建筑师 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及省级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

《关于建立注册建筑师制度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建设〔1994〕第598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2 监理工程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年第147号)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4号)

3 房地产估价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房〔1995〕147号)

4 造价工程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建人〔2018〕67号)

5 注册城乡规划师 自然资源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行业协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人社部规〔2017〕6号)

6 建造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年第153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

7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设〔1997〕222号)

注册土木工程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35号)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58号)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3〕27号)

《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7〕18号)

注册化工工程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3〕26号)

注册电气工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3〕25号)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3〕24号)

注册环保工程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注册环保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56号)

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勘察设计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84号)

7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注册冶金工程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勘察设计注册冶金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85号)

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勘察设计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86号)

注册机械工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勘察设计注册机械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87号)

将上表中住建部的所有的准入资格按细分类列出,共有32类。明细如下:

◆一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移民)、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水土保持)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

◆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电)、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注册化工工程师

◆注册环保工程师

◆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

◆注册冶金工程师

◆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

◆注册机械工程师

◆一级造价工程师、二级造价工程师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地方组织)、一级临时建造师(过渡期)、二级临时建造师(过渡期)

◆监理工程师

◆房地产估价师

◆注册城乡规划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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