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我来帮您!

建造师人数未达资质标准要求,某建企被全市通报

证才通资讯:11月4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对山东领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通报》,山东领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建造师人数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缺少注册人员,被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并计入不良行为记录,予以信用评价扣3分处理。

据了解,接到关于反映山东领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造师人数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举报后,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约谈山东领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人,并进行调查,核实企业技术负责人资料、注册建造师人员名单和社保缴纳明细等材料。经调查核实,山东领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缺少注册建造师6人(建筑工程专业3人、机电工程专业3人),不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要求。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注册人员缺少问题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并对山东领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限期完成整改。截止到目前,山东领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建造师共有7人(建筑工程专业4人、机电工程专业3人),人员问题已整改到位,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管理规定》。

鉴于该情况,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对山东领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计入不良行为记录,予以信用评价扣3分处理。


相关阅读

资质逾期未达标准要求,23家建企24个资质被撤回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撤回天津大玺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等23家单位资质证书的公告

各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

日前,我委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发布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责令天津海辰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13家企业限期整改的公告》(津住建筑便函〔2019〕49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责令天津市大口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70家企业限期整改的公告》(津住建筑便函〔2019〕79号),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经对企业整改情况核实及处理意见公示,天津大玺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等23家单位所持有的24个资质逾期仍未达到所持有的资质标准要求条件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我委决定撤回上述单位持有的相关资质(详见附件)。

请相关单位自公告之日10个工作日内,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到我委驻市政务服务中心接件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电话:24538428

附件:企业名单及被撤回的资质

来源:济南住建局、天津住建委

本文由 证才通资讯 作者:证才通 发表,其版权均为 证才通资讯 所有,文章内容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 证才通资讯 对观点赞同或支持。如需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已有 0 条评论 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