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我来帮您!

2019年注册消防工程师继续教育开始了 过时不候

2019年1月1日,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正式发布了关于开展注册消防工程师继续教育的重要通知,要求注册消防工程师们在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间进行继续教育网络培训,超出截止日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请所有需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及时参加学习。

官方通知如下:

关于开展注册消防工程师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注册消防工程师:

为规范注册消防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依据《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143号令)、《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公消〔2018〕56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依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系统”开展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根据相关规定,需要接受继续教育的注册消防工程师。

二、继续教育内容

注册消防工程师继续教育课程均为必修课程,根据相关规定,本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共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 消防法律法规政策:《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43号),共计4课时;

第二部分 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2017),共计12课时;

第三部分 消防安全管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共计4课时。

三、继续教育方式

所有参训人员可以登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注册消防工程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在线学习。已注册的注册消防工程师从首页直接登录后,参加继续教育;尚未注册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可在“非注册人员登记”处完成信息登记后,参加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资源由课程学习、课后测试组成,所开设的均为本次培训必学课程。参训人员学时达到规定要求,进度达到100%后,方可参加课后测试。每一科目8道题,测试时间为10分钟,测试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记为合格。连续三次测试,均达不到80分的,为不合格,系统将自动记录,并重新参加该科目的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网络培训设置了防作弊、防刷课功能,一旦切换页面或电脑鼠标静止10分钟以上,课程将自动暂停,需滑动验证后,方可继续参加继续教育。

四、继续教育时间

继续教育时间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超出截止日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请所有需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及时参加学习。

 

那么,需要接受继续教育的注册消防工程师是指哪些同学呢?

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自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本规定施行前已经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但尚未注册的,应当在本规定施行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达到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是注册消防工程师享有的权利之一,接受继续教育也是注册消防工程师应当履行的义务之一。注册消防工程师在每个注册有效期内(三年)都应参加继续教育。

《注册消防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第三条明确规定: 注册消防工程师继续教育的对象 是年龄未超过70周岁,且已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注:需参加继续教育的同学可登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注册消防工程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相关信息的注册及学习。

官 网 主 页 面

 

答 题 主 页 面

内容来源: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注册消防工程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网站、网络

本文由 证才通资讯 作者:证才通 发表,其版权均为 证才通资讯 所有,文章内容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 证才通资讯 对观点赞同或支持。如需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已有 0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