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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启动!24家单位参与、含11个工种

证才通资讯: 9月17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工作的通知》,范围包括11个职业(工种),试点单位(机构)共2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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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目标

      按照行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保障”相互衔接、系统推进的总体目标,建立行业、企业、院校、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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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任务

(一)职业(工种)范围

筑路工、桥隧工、防水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水生产处理工、手工木工、智能楼宇管理员、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操作员等11个职业(工种)。

(二)任务分工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以下简称部注册中心)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组织实施机构,统筹试点工作。

2.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中央企业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制定所辖试点单位(机构)整体工作方案,配合部注册中心建立符合行业特点、具有可推广性的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工作机制。

3.试点单位(机构)遵循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法规、规章,制定工作方案,报部注册中心备案后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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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机制

(一)定期督导

由部注册中心、试点单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成立试点工作组,定期到试点地区开展蹲点调研,了解试点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

(二)综合评估

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工作实行绩效评估制度,试点评估验收工作由部注册中心组织实施。试点验收阶段,部注册中心对试点单位(机构)进行评估,对通过评估的机构公示、备案,对违规失信、恶意竞争、管理失序的试点单位(机构)取消试点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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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步骤

      试点工作按实施、验收和总结3个阶段进行,试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启动实施(2019年8月—11月)

部注册中心、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中央企业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试点单位(机构)按照工作内容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试点工作组协调工作进度,组织蹲点调研,进行工作督导。

(二)评估验收(2019年11月—12月)

试点单位(机构)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试点评估表(试行)》相关评估标准进行自查,自查合格后提出评估申请,由部注册中心组织评估验收。

(三)总结推广(2019年12月)

全面总结试点工作成功经验,梳理职业技能鉴定制度体系,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提供经验借鉴,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试点单位名单如下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试点单位(机构)名单

1、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2、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3、重庆市水务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4、河北城乡建设学校

5、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劳务管理服务中心(包头市建筑职工教育培训中心、赤峰农牧学校)

6、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7、南京市城建中等专业学校

8、南京宁水水务教育培训中心

9、浙江建设技师学院

10、安徽省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职工教育中心

11、河南省固始县安居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12、河南省高创建工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13、大别山(麻城)建筑产业工人培育示范基地(湖北省麻城市职业技术教育集团)

14、广州城建职业学院

15、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建工集团柳州培训中心)

16、重庆市建设岗位培训中心(重庆市渝北区建设岗位培训中心、重庆建筑高级技工学校)

17、四川省叙永县建筑产业工人培育示范基地(四川永宁工匠建筑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四川大国工匠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评估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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